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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31编辑:系统管理员点击:94

水产大学教职工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内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一、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障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可获得赔款人民币10万元。二、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障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的,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未结束,以第180日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三、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障有效期内多次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的,将根据《比例表》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一、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治疗,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承担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所发生的、免赔额50元以上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但不超过人民币3千元。二、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障有效期内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治疗的,可按第一条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元。三、我校在职教工在本保障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认可医院治疗,如保障有效期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医疗费用的给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80天。 申请理赔所需提供的单证意外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一、保险单、缴费收据正本及复印件;二、人身保险出险通知书、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三、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意外事故证明;五、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六、户口注销证明书;七、丧葬证明。 意外伤残由被保险人本人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一、保险单、缴费收据正本及复印件;二、人身保险出险通知书/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三、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意外事故证明;五、伤残程度鉴定书。意外医疗接到出险通知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将派遣业务人员上门收集有关单证,单证齐全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承诺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由被保险人本人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一、保险单、缴费收据正本及复印件;二、人身保险出险通知书、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三、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意外事故证明;五、门急诊病历卡原件及医药费收据原件;六、住院清单、费用清单及医药费收据。 工 会 200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