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援助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履行工会维护职能,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推进教育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结合本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机构】上海市教育工会成立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二名,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华东政法学院领导担任;正副主任各一名,由市教育工会领导担任;设顾问若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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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律援助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工会为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责,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全市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市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和华东政法学院的领导、专家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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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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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特聘法律顾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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