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情况

一.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1.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成
为了在全市实施《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批准了《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由3部分构成: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扶持。第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即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它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第二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种类等,它可以化解个人患大病、重病的医疗风险;第三部分医疗救助是由政府、社会慈善机构实施的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单位内部的医疗补助组成,是发挥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帮助贫困人员缓解基本医疗费用的支出负担。

2. 上海市总工会推出的职工互助补充医疗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为实现上海市政府提出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出了4种面向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后又在广大退休职工的要求下,推出了1种面向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这些保障计划的宗旨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光荣传统,使不幸生病住院和生大病的职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保障;原则是“个人自愿、工会组织、集体投保”;资金的筹措采用“个人交一点、单位出一点、工会帮一点”的办法,建立起全市性的、有数百万职工参加的互助互济组织。
 

二. 我校在职职工参加的互助补充医疗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推出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之后,我校党委十分重视,在党委常委会上专门讨论了学校工会提交的我校在职职工参加市总工会两个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的报告,本着为教职工办实事的精神决定:一.参加,二.两个互助保障计划所需经费全部由学校行政支付。2001年来连续三年为全校教职工参保了两个互助补充医疗保障计划,2004年我校继续为教职工在职职工参保了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一) 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 保障对象、费用和期限:凡已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单位职工总数的80%以上。投报单位被保险人平均年龄45周岁以下的,每人保险费35元;大于45岁的,每人保险费45元。保障期限一年。

2. 保障责任、程度:保障责任范围为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进行以下四种情况的治疗:住院治疗;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特指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治疗;家庭病床治疗。
首次投保时有30天免责期。保障期内发生的住院及其他3种治疗,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基金”结算支付医疗费用之后,该保障计划对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障金。
在保障期内,该计划没有给付次数的限制,但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4万元。达到最高给付限额后保障责任终止。
具体给付比例是:门诊大病治疗,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该计划按50%给付保障金。具体的讲,1400元以内属于个人自己负担,1400元以上时,该计划按50%给付保障金。另外3种治疗情况,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内的个人自负部分,该计划按60%给付保障金;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的个人自负部分,该计划按70%给付保障金。具体的讲,1400元以内属于自己负担,1400—56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段,个人应负担15%,该计划将承担这15%中的60%;56000元以上属于附加基金支付部分,个人要负担20%,该计划将承担其中的70%。

三. 我校退休教职工参加的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补充推出的《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参加,由学校行政承担投保费的80%。
1. 保障对象、期限和费用:凡属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职工,均可按自愿原则通过本人原单位的退管会组织,团体参加。保障期限一年。每投保人缴费50元(我校每位退休教职工只交10元),其余由政府和有关部门补贴。
2. 保障责任、程度:保障责任范围为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进行以下四种情况的治疗:①住院治疗;②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③门诊大病治疗;④家庭病床治疗。
门诊大病治疗给付标准: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给付50%的互助保障金。其余三种治疗情况,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给付60%的互助保障金;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给付70%的互助保障金。
3. 申请互助医疗保障金给付次数的限定:
(1) 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待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后即可申请给付;
(2) 家庭病床治疗,每6个月或医疗费总额达到6000元以上时申请给付一次;
(3) 门诊大病治疗,每3个月或医疗费总额达到6000元以上时申请给付一次。

四. 如何办理医疗保障金的申请和给付
对教职工来说,如果不幸患上属于上述计划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在职教职工要及时通知学校工会,退休教职工要及时通知学校退管会,并且,必须在出院一个月之内及时同学校工会、退管会联系,提供医院的有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由工会、退管会专人帮助办理申请领取保障金。

 
上海水产大学工会
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