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上级工会的安排,2015年度上海市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详细奖励计划的内容请见附件3.
我校此项工作的受理日期为2015年3月18日-3月26日。
受理地点:校工会317室
咨询电话:61900283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去年已申报的不再受理
上海海洋大学工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3
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
为切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对本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由市总工会及相关工会组织给予现金奖励。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5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1000元。
三、申领程序
按照职工提交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区县局(产业)工会复审、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受理并初核、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和财务部复核等流程进行。具体以2015年度申报说明(另行下发)为准。2014年度申报说明及相关表格材料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作废。
四、申报时间
(一)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其中,首批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3月31日,第二批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二)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申请者,于2015年3月、9月完成申请。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
(三)2014年度未申领者(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8月31日),须于2015年3月、9月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