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会员会费扣缴和使用的说明
根据2004年3月2日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上海水产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工会会员的会费按个人工资的0.5%扣缴给校工会财务,由校工会财务全额划入基层工会会费指标卡,供基层工会使用。”的规定,校工会决定,从2004年4月份开始,全校工会会员的会费将按上述标准扣缴。
需要说明的是:
1. 原来每位工会会员的会费也是按工资的0.5%进行扣缴的。
2. 由于多年没有调整,以及教职工进校工作时间的参差不齐,这几年工资又上涨了几次,所以造成了后进校工作的、工资水平相对低的工会会员所扣缴的工会会费比早进校的、工资水平相对高的工会会员所扣缴的工会会费还要多的现象。
3. 2004年3月2日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上海水产大学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订的。
4. 基层工会会费指卡上的经费使用,实行“部门工会主席掌握、校工会专职副主席‘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水产大学工会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