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快递

发布日期:2010-03-31编辑:系统管理员点击:83

关于评选2003-200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妇联、上海市人事局沪妇【2004】第87号《关于评选表彰2003-200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的精神,经校领导同意,将在全校女教工中开展2003-200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教育系统及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2003-2004年度我校在编女教职工。近三年来已荣获市“三八红旗手”以及相应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2、在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二、评选条件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选(部门)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完成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和工程中做出较大贡献。 2、 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女教职工。 3、 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和“四自”、“四有”精神的女大学生。 4、 “三八红旗集体”的女性比例必须占60%以上,且主要领导必须是女性。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好中选好,充分体现上海教育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评选活动必须在各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要重点关注各学科领域带头人、科技成果转化带头人和优秀女性管理人才,并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 3、评选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对上报的名单和事迹要让教职工们了解,注意听取男教工的意见。各部门妇工委员主持评选活动。 4、各学院、部门上报材料请在11月24日前完成。 5、由校妇工委组成评议小组,在11月25、26日审阅材料、讨论评议,评选出市、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并报请校党委审批。 6、 选出的个人和集体要求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登记表。四、评选名额 1、市级“三八红旗手”1-2名。 2、校级“三八红旗手”(集体)采用申报制,原则上各部门上报1名。 上海水产大学妇工委 2004年11月4日 关于填写登记表的注意事项(1) 所属系统:教育,单位性质:事业。(2)“主要成果及这样主要先进事迹”必须填写200——300字,不能空白,也不能粘贴其他纸张;详细事迹材料必须另附1000字左右,与表格一起上报。(3)请按登记表格式打印表格,并将所有登记表复制为电子版本与表格一起上报。表格一式三份可复印,但照片、印章不能复印。(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请盖党组织印章。二、关于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 1、关于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的推荐材料内容、要求(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近五年来获奖情况;(2)先进事迹介绍1000——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