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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8编辑:系统管理员点击:391

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按照上级工会的安排,2015年度上海市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开始,详细奖励计划的内容请见附件3.

  我校此项工作的受理日期为2015年3月18日-3月26日。

  受理地点:校工会317室   

  咨询电话:61900283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去年已申报的不再受理



上海海洋大学工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3


2015年度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


  为切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对本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由市总工会及相关工会组织给予现金奖励。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5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1000元。

  三、申领程序

  按照职工提交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区县局(产业)工会复审、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受理并初核、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和财务部复核等流程进行。具体以2015年度申报说明(另行下发)为准。2014年度申报说明及相关表格材料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作废。

  四、申报时间

  (一)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其中,首批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3月31日,第二批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

  (二)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申请者,于2015年3月、9月完成申请。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

  (三)2014年度未申领者(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8月31日),须于2015年3月、9月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