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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08编辑:张连官点击:780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上海生育保险参保人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及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了方便广大上海市民快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申领资料及申领流程。

【受理机构】:上海社保局及分局
【申领项目】: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办理期限】:20
【咨询电话】:021-12333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1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
、按照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或流产;
 3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
、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且已建立个人账户;
 b
、上海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c
、上海市城镇户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保且建立个人账户;
 d
、非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保建立个人账户;
 e
、《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 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
、生育医学证明;
 3
、上海市指定金融机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
 4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5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及婴儿出生证(外省市生育);
 6
、士兵证或军官证(男方为军人);
 7
、《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属于再生育);
 8
、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
 1
、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可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携带《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2
、符合在生育条件的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3
、本市指定金融机构为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或不符合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并退回资料。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过程常见问题咨询

一、意外流产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复】: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计划生育内生育且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如意外流产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二、现在上海女职员产假有多少天?非上海户籍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申领?
【回复】:目前上海女职员正常
产假98天,非上海户籍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生育医学证明》、指定金融机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等资料。申请人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即可。

三、本人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现在计划政策内生育二胎,不知道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吗?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根据规定,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且属于计划政策内生育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