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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10编辑:张连官点击:818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docx

  

 

为进一步把维护女教工特殊权益、保障青年女教师发展权、促进女性成才的好事做的更好、做的更实、做到家,在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下,经市教育工会主席办公会和常委会讨论审定,对“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资助项目和金额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单亲生活困难补贴”项目,将哲社类纳入教学科研成果补贴项目之中,并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各项补贴金额。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正高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3000/

2.生育哺育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副高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3000/次;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创造发明、自然科学、哲社类和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1000-8000/年;

二、资助金申报及颁发时间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市教育工会妇工委递交所在单位符合资助条件人员的申请表(见附件)以及申报所需材料。经由市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工委和有关方面组成的“上海市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分别于每年三八节和教师节期间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资助金划入申报单位工会账户,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颁发给资助对象。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家庭服务补贴》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2.申请《生育哺育补贴》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申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

1.“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家庭服务补贴)

2.“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生育哺育生活补贴)

3.“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教学科研成果补贴)

附件1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家庭服务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所在单位意见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家庭服务补贴费元(1年,从201

月——201年月)。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含40岁)、职称证书(正高、特级教师)复印件。


附件2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生育哺育生活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孩子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意见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生育、哺育补贴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含40岁)、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


附件3

“上海市优秀女青年教师成才资助金”申请表

(教学科研成果补贴)

编号:

姓名

单位

电话

职务

职称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获奖项目、课题名称

获奖时间、名称、等级

所在单位意见

高校、区教育工会

(盖章)

201

高校、区妇委会(女工委)

(盖章)

201

审核、批准单位意见

同意资助该同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费元。

上海市教育工会(盖章)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盖章)

201201

注:请附身份证(40岁以下、含40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