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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18编辑:张连官点击:108

关于在校工会系统评选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学校工会工作在各部门领导和部门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弘扬先进,鼓励先进,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组织评选2015-2016年度工会系统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数量及条件

1.先进教工小家

条件:教工小家筹建完善,工会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二级教代会在学院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师德师风建设卓有成效,及时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积极、负责地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成绩显著。

教工小家的开放率达100%,教职工满意度90%以上,有记录。

工会主席参与学院(部门)常委会会议,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经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会议有记录。

学院(部门)工会开展集体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有记录。

学院(部门)工会每年向校工会网站投稿2篇以上。

及时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100%

  

2.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4名——在部门党政领导中产生;

条件: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对部门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为部门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带头参与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部门工会和广大会员的一致好评。

3.优秀工会工作者6名——在部门工会主席中产生;

条件: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敢于、善于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民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依靠和团结广大会员群众做好工会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4.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每部门1-2名)

条件:热爱工会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较好地完成工会的各项任务。能依法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拥护。以身作则,积极带领广大会员群众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时间节点:

120161018日下发通知,各部门工会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填写相关表格;材料和表格可直接用邮件形式发至lgzhang@shou.edu.cn)。

220161031日,申报工作截止。

3201611月由校工会委员会、部门工会主席开会投票评选;各部门自行介绍相关事迹。

4201612月份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三:获奖人员和单位将作为推荐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组织的工会评选优秀的申报对象。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61018

2015-2016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doc

2015-2016年度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申报表.doc

2015-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doc

2015-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doc